1. 按照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2. 对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,可以免试与获奖项目对应的技能考核;市级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根据其获奖等级,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基础上,给予相应的加分照顾。
3. 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前50名且在相关行业企业工作2年以上并工作成绩突出者,经专家一致推荐,可在总成绩上加20分,参与录取。
4. 学校于2015年 4月 30 号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。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湖北省组织的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。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,享受与2015年高考录取新生同等的待遇。
六、联系方式
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
通讯地址:湖北省黄冈市南湖教育区桃园街109号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hgpu.edu.cn
招生网址:http://www.hgpu.edu.cn/zsc
咨询电话:0713-8345082
传 真:0713-8346059
监督电话:0713-8346369
电子邮件:zhaoban@hgpu.edu.cn
本方案经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由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